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 何迎生)11月19日下午,武汉市委、市政府工委召开“加强党组织日常管理”调研座谈会。市委、市政府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、一级巡视员徐辉,市纪委派市纪委书记崔毅出席座谈会。
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加强党组织日常管理,切实提高穿透力、实效性”的主旨讲话,交流工作经验,分析疑难问题,研究实践路径。市财政局党委等八个机关党组织领导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、市土地交易中心党委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党委、市园林林业局第四分局、市司法局第二集中康复中心第一党支部、市救援管理站救援管理党支部在辖区发言交流。
会议强调,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日常行政责任。 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:“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进行教导、管理、管理、服务”,明确了党组织的日常管理职能。 《内部当事人《中国共产党管理条例》进一步细化了基层组织的日常管理职责。各级党组织要把日常管理作为应有的职责,筑牢管理防线,防小抓小,切实帮助党员干部“少走弯路,不犯错误”。要围绕提高党组织日常管理能力,开展管理能力培训,鼓励党员干部懂专业知识、掌握专业知识。高效开展党内监管,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。
会议要求,日常监督要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内容,落实“管好党员、管干部、管机构”的要求,对所有与组织有关系的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监督。着力,聚焦高级干部。要对党员义务——党员学习义务、执行义务、奉献义务、纪律义务、忠诚义务、管理义务、客观义务、道德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,覆盖我国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纪律、作风等各个方面。
会议提出,要认清党组织日常管理的基本路径。严格组织党组织生活,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,充分发挥会议在组织生活和党员民主评议中的作用。有必要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,畅通党员和群众反馈渠道,通过问卷调查、座谈会、家访等方式收集各方面管理信息。要求对党员工作进行回顾,重点对重要岗位、关键环节、关键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,提高监督协调性。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立足日常管理主要路径,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,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,扩大管理实效。
会议强调,要规范问题管理和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我们可以方便地使用方法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、限期纠正、移出名单等处理不同情况;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了解的对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;我们还将向党组织上级报告党员违纪严重问题。同时,要努力提高党组织日常管理的“穿透力”和“有效性”,利用大数据,与业务流程融合,结合多方管理力量,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;按规定、按纪律及时进行管理,提高管理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