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城区城管局“以案释法”维护城市秩序
发布时间:2025-11-12 11:19
图片1.jpg.jpg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:卢文刚)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程度,加强法律法规防范引导,近日从鄂城区城管法制局获悉,2025年起,鄂城区区管执法局(以下简称鄂城区城管局)针对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痛点难点问题,查处多起综合执法案件依法。通过“以案释法、以刑促改”的方式,将法治精神融入到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,为Ech区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屏障。 聚焦民生安全,严惩违法行为法师公共设施。此前,一家建筑服务公司在鄂州市江碧路施工时,因操作不规范而损坏燃气管道,导致周边10多个小区、5000多名居民、30多家供气用户不得不断气,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。经调查核实,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城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依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对其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。它用“严格执法”警示其他建筑企业规范操作流程,切实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。 在解决房地产问题方面,该局依法调控物业服务秩序。其中,“不肯离开”后物业服务合同到​​期是很多小区业主面临的“烦恼”。这不仅阻碍了新的服务进入物业,也直接扰乱了业主的正常生活。鄂州市武昌大道一小区,业委会依法发出拆迁通知后,物业公司仍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腾出,严重影响物业后续服务交接。因其行为违反《湖北省物业管理服务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鄂城区城管局根据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对该物业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,用法律手段促进物业服务“顺利转移”,维护业主合法权益。 在保护城市绿化方面,执法人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破坏植物的行为。城市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、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载体,不能随意破坏。此前,邵某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修剪朱家湾某公路沿线行道树。鄂州市花园中心发现线索后,立即提供线索。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违法行为。经调查,确认违法事实清楚。这种行为违反了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按照条例相关规定,对邵某处以罚款1800元。用“小案例”彰显保护城市“大绿色”的决心,引导公众自觉爱护城市绿化成果。 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,执法人员齐抓共管扬尘污染指导站点。北京市某建筑制造服务公司在凤凰路工地作业过程中,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,未采取洗土、清洗车辆、覆盖裸土等有效扬尘防治措施。施工过程中扬尘扩散,不仅影响了周围空气质量,还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出行造成了损害。造成不良影响。经查,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后,迅速开展调查取证,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根据《艺术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115条,对涉案公司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此次处罚,既严厉惩治违法行为,又起到良好警示作用,帮助广大选民持续治理大气污染,切实保护蓝天碧水。 在筑牢招标防线方面,我局严厉查处泄露标基的违法行为。工程招标领域的公平公正是维护市场秩序、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。此前,中铁集团员工夏某某、张某某违反保密规定,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未经许可向他人泄露基础投标信息。该案已移送鄂城区检察院进一步侦查。两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AU公司依据该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对夏某某、张某某分别处以罚款2万元、张某某1万元,以严格执法,维护招标领域公平竞争环境,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。 下一步,鄂城区城管局将继续深化“以案释法”工作,围绕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和群众诉求,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提高法定人口准确率,运用法律的审判力,促进辖区城市环境更好、社会治安更好、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。